⒈ 担任书写、抄写工作的人员。
⒈ 担任书写、抄写工作的人员。
引唐 元稹 《同州奏均田状》:“昨因农务稍暇,臣遂设法各令百姓自通手实状,又令里正书手等傍为稳审,并不遣官吏擅到村乡。”
唐 段成式 《酉阳杂俎续集·支诺皋中》:“其案下书手 蒋古 者,忽心痛暴卒。”
《警世通言·玉堂春落难逢夫》:“赵昂 拿着 沉 家银子,与刑房吏一百两,书手八十两,掌案的先生五十两,门子五十两。”
清 黄丕烈 《士礼居藏书题跋记续·<安南志略>十九卷钞本》:“余从 袁 本倩书手传録,兼临校语,復自为依样点定,诚希有之本也。”
⒈ 专司抄写的人。
引元·陶宗仪《南村辍耕录·卷一八·书手》:「世称乡胥为书手,处处皆然。报应记,宋衎,江淮人,应明经举。元和初,至河阴县,因疾病废业,为盐铁院书手。盖唐时已有此名。」
《警世通言·卷一五·金令史美婢酬秀童》:「凡外郎、书手、皂快、门子及禁子、夜夫,曾在县里走动的,无不查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