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某点声强i与基准声强i0之比的常用对数乘以10。即声强级li=10lgii0。单位为分贝。式中基准声强为10-12瓦/米2,是人耳刚能产生听觉的最弱声音,其声强级为零分贝。轻声交谈时的声强级约为10声强级20分贝,打雷、放炮时的声强级可达110声强级120分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