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朝鲜王氏高丽实行的田制。“田”指耕地,“柴”指山林,“科”指官吏等级。即将国家田地、山林按领受人等级分配,领受人对田地、山林只有收租权,租税额由国家规定,死后还田。从而建立起封建土地国有制,加强中央集权。后王公权贵不断侵夺公田,12世纪后已无法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