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考订并补正。
引明 胡应麟 《诗薮外编·元》:“﹝ 吴师道 ﹞邃经史,饶著述,尝校补《战国策》,大行於世。”清 俞樾 《古书疑义举例·因误夺而误补例》:“凡有夺字则当校补;乃有校补不当,以至补非其字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