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冷香清酒渐消,灯檠黯黯送残宵。温凉漏水浑无定,缓急琴丝苦未调。
春去心情犹耿耿,别来信息颇迢迢。飞龙骨出从惆怅,两鬓河阳已自凋。
即事有作。清代。李希圣。 被冷香清酒渐消,灯檠黯黯送残宵。温凉漏水浑无定,缓急琴丝苦未调。春去心情犹耿耿,别来信息颇迢迢。飞龙骨出从惆怅,两鬓河阳已自凋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李希圣。 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