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
乐羊子妻。南北朝。范晔。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 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 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
河南乐羊子的妻子,已经不知道原来是姓什么的人家的女儿。
羊子在路上行走时,曾经捡到一块别人丢失的金子,拿回家把金子给了妻子。妻子说:“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‘盗泉’的水,廉洁方正的人不接受‘嗟来之食’,何况是捡拾别人的失物、谋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品德呢!”羊子听后十分惭愧,就把金子扔弃到野外,然后远出拜师求学去了。
一年后羊子回到家中,妻子跪起身问他回来的缘故。羊子说:“出行在外久了,心中想念家人,没有别的特殊的事情。”妻子听后,就拿起刀来快步走到织机前说道:“这些丝织品都是从蚕茧中生出,又在织机上织成。 一根丝一根丝地积累起来,才达到一寸长,一寸一寸地积累,才能成丈成匹。现在如果割断这些正在织着的丝织品,那就无法成功(织出布匹),迟延荒废时光。你积累学问,就应当‘每天都学到自己不懂的东西’,以此成就自己的美德;如果中途就回来了,那同切断这丝织品又有什么不同呢?”羊子被他妻子的话感动了,重新回去修完了自己的学业,并且七年没有回来。
这期间,有一次邻家所养的鸡误闯入乐羊子的园中,婆婆偷偷抓来杀了做菜吃。到吃饭时,乐羊子妻却对着那盘鸡流泪,不吃饭。婆婆感到奇怪,问她原因,乐羊子妻说:“我是难过家里太穷,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。”婆婆听了(大感惭愧),就把鸡丢弃不食。
后来有盗贼想侵犯乐羊子妻的,就先劫持其婆姑(婆婆,丈夫母亲)。妻子听到后,拿着刀跑出来,盗贼说:“你放下刀依从我,就保全你们的性命,如果不从我,我就杀了你婆婆。”妻子仰天叹息,举起刀子就刎颈(割脖子)自杀了。盗贼也没有杀她婆婆(就逃跑了)。太守知道了这件事后,抓捕那盗贼,就赐给乐羊妻子丝绸布帛,为她举行丧礼,赐予“贞义”的称号。
“河南”,汉袭秦制,地方分郡县,郡上设部。郡,相当于地一级行政区。河南郡今河南省西北部。
“还以与妻”当读作“还,以与妻”(回家后,把它交给妻子)。
“嗟来之食”在《礼记·檀弓》里本作“嗟!来食(喂,来吃吧)”,是富人叫饿肚子的人来吃饭时说的,有鄙夷饿者的味道。
“污其行”,这里是玷污自己行为的意思。
“捐”,丢弃,舍弃。现在,此义仅保存在成语中,如“为国捐躯”。
“跪”,古人席地而坐,跪时腰伸直,示敬之意。
“无它”,它”本指蛇,上古时人们穴居,以蛇为患,见面则问“无它(蛇)乎”。后来转化为“没什么”的意思。
“成于机杼”,今语要倒过来说,在织布机上织成。“机”,最早就是指织布机。杼,机上的梭子。
“累寸不已”,(倒装句,不以累寸),不停地一寸一寸地积累。
“若”,假若。楚地方言,今保留。
“捐失”,即失去,这是两个近义词组成的双音词。捐,也有“失”义。
"稽废",稽延荒废
“积学”,积累学识。
“日知其所亡”,语出《论语·子张》:“子夏曰:‘日知其所亡,月无忘其所能,可谓好学也已矣。’”亡:通“无”,没有。
“何异断斯织乎”,也要倒着说,跟割断这块帛有什么不同。异:不同。
“感其言”,(倒装句),被这番话感动。
“复还终业”,以下尚有“遂七年不反。妻常躬勤养姑,又远馈羊子”等句,然后转叙他事。
“遗金一饼”,一块丢失的金子
“尝" 曾经。
“还以与妻”,以,把。
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 ...
范晔。 范晔(公元398年—公元445年),字蔚宗,南朝宋史学家,顺阳(今河南淅川南)人。官至左卫将军,太子詹事。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年),范晔因为“左迁宣城太守,不得志,乃删众家《后汉书》为一家之作”,开始撰写《后汉书》,至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以谋反罪被杀止,写成了十纪,八十列传。原计划作的十志,未及完成。今本《后汉书》中的八志三十卷,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中抽出来补进去的。其中《杨震暮夜却金》已编入小学教材,《强项令》选入中学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