戕竹记

戕竹记朗读

  洛最多竹,樊圃棋错。包箨榯笋之赢,岁尚十数万缗,坐安侯利,宁肯为渭川下。然其治水庸,任土物,简历芟养,率须谨严。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,宾欲赏,辄腰舆以入,不问辟疆,恬无怪让也。以是名其俗,为好事。

  壬申之秋,人吏率持镰斧,亡公私谁何,且戕且桴,不竭不止。守都出令:有敢隐一毫为私,不与公上急病,服王官为慢,齿王民为悖。如是累日,地榛园秃,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,由是知其民之急上。

  噫!古者伐山林,纳材苇,惟是地物之美,必登王府,以经于用。不供谓之畔废,不时谓之暴殄。今土宇广斥,赋入委叠;上益笃俭,非有广居盛囿之侈。县官材用,顾不衍溢朽蠹,而一有非常,敛取无艺。意者营饰像庙过差乎!《书》不云:“不作无益害有益。”又曰:“君子节用而爱人。”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,守官与道,不可以忽也。推类而广之,则竹事犹末。

译文

  洛阳最多的是竹子,竹园星罗棋布。光是竹笋、竹竿的盈利,每年就不下十余万缗钱,等于坐得千户侯的利禄,其收入不在富庶的渭川流域之下。但是,竹园里打堰灌水,养土施肥,育苗选材,修剪培养等工作,都必须严谨细致,认真从事。在竹林深处的空地上,家家有精巧雅致的亭舍,客人要想游赏,都可以坐小轿,径直而人,不必事先征得主人的同意,主人亦不在意,对此不会感到奇怪和发出责难。因此,洛阳种竹赏竹的风俗也出名了,都把它当作一件好事。

  壬申年秋天,官府纷纷率人拿着镰刀斧头,不论是公家的,还是私人的,竹林的主人是谁,一律砍伐,不伐尽不止。西京留守发出严令:敢隐瞒丝毫的即为私藏,将按照不服从官家急需治罪,当官的被看作是对朝廷的怠惰不敬,当百姓的则被看作是叛逆不道。这样一来,数日以后,土地荒芜了,竹园光秃了。老百姓的脸上却看不到一点吝惜的神情,由此可知,洛阳的百姓是急供朝廷所需的。

  唉,古时砍伐山木,交纳木材芦苇,只是把地产的好东西,送到官府,以准备充当一定的用途。不供给就叫做叛逆犯上,不按时令砍伐征收,就叫做随意糟蹋。现在大宋王朝疆域广大,赋税收入积聚众多;皇上更是一心一意地节俭,并没有大兴宫室、盛设园圃的奢侈之心。官府中积累的材料物资,无不是余裕漫溢,甚至于都被蠹蚀腐朽了。可是,一遇到意外之事,却又没有限度的搜敛刮取,也许是塑像修庙超过了限度吧!古书上不是说过:“不要做无益的事来损害有益的事吗?”还说过:“君子应当节约用度,爱惜人民。”皇上和各部门的官吏们应当每天早晚都要考虑到这些,坚守职责的道义,千万不可忽视。以此类推而扩展开来,伐竹则如同是一桩小事了。

注释

戕(qiāng):砍伐。

樊(fán)圃(pǔ):竹园。棋错:星罗棋布,多的意思。

箨(tuò):包着的竹笋的皮。榯(shí)笋:竖立的竹笋。榯,直立。

缗(mín):原指穿铜钱用的绳子,这里指用绳子穿连成串的铜钱,每缗一千文,即一贯钱。

渭川:指渭水流域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渭川千亩竹,……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。”

庸:通“墉”,水堰。

简历:选择。芟(shān):删除,修剪。

亏蔽:指竹林深处遮蔽的空地。

腰舆(yú):古代的一种便轿。

辟疆:顾辟疆。《晋书·王献之传》:“尝经吴郡,闻顾辟疆有名园,先不相识,乘平肩舆径人。时辟疆方集宾友,而献之游历既毕,傍若无人。辟疆勃然数之曰:‘傲主人,非礼也;而贵骄士,非道也。失是二者,不足齿之伧耳。’便驱出门。”这里代指竹园所有者。

壬申:即北宋明道元年(年)。

亡(wú):通“无”,不论。

桴(fú):鼓槌,这里作动词用,指砍伐。

守都:这里指河南府治洛阳的主管官,即西京留守。

服王官:指做官的。慢:怠慢。

齿王民:指做百姓的。悖:叛逆。

榛(zhēn):荒芜。

畔废:叛逆。畔,通“叛”。

暴殄(tiǎn):残害灭绝,任意糟蹋。

土宇:土地和屋宅。广斥:广阔的盐碱地。此句意为宋朝疆域广大。

委叠:积聚众多。

“非有”句:意为皇上并没有大建宫室、盛设园圃的奢侈之心。

县官:指政府、朝廷。古称天子所居之地为县,即王畿。

无艺:没有限度。

意者:推测之词。营饰:营造修建。征用材料的目的是修复宫殿。作者这里说营饰像庙,是委婉之词。过差:超过限度。

“不作”句:不做以无益的事情来妨害有益的事情。语出《尚书·旅獒》。

“君子”句:君子应节约费用,爱护人民。语出《论语·学而》。

守官与道:这里意谓坚守职责和道义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二年》:“齐侯田于沛,招虞人以弓,不进。公使执之,辞曰:‘昔我先君之田也,旃以招大夫,弓以招士,皮冠以招虞人。臣不见皮冠,故不敢进。’乃舍之。仲尼曰:‘守道不如守官。’君子韪之。”

参考资料:

1、王水照 王宜瑗 选注.欧阳修散文选集.天津:百花洲文艺出版社,1995:37-40

2、陈振鹏 章培恒.古文鉴赏辞典(下册)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7:1207-1209

戕竹记创作背景

  《戕竹记》作于宋仁宗明道元年(1032年),当时欧阳修在洛阳任西京留守推官。当年八月,开封内廷火灾,烧毁了崇德、长春、滋福等八殿。宰相吕夷简负责修葺工作,洛阳的竹林遂为之洗劫一空。欧阳修对这种不问实际需要而横征暴敛的做法十分不满,于是写了这篇文章。

参考资料:

1、陈振鹏 章培恒.古文鉴赏辞典(下册)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7:1207-1209

欧阳修

欧阳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“六一居士”。汉族,吉州永丰(今江西省永丰县)人,因吉州原属庐陵郡,以“庐陵欧阳修”自居。谥号文忠,世称欧阳文忠公。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,与韩愈、柳宗元、王安石、苏洵、苏轼、苏辙、曾巩合称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后人又将其与韩愈、柳宗元和苏轼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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