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

张志和

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 张志和的诗文(13篇)

西塞山前白鹭飞,桃花流水鳜鱼肥。

青箬笠,绿蓑衣,斜风细雨不须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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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九月芦花飞,南谿老人重钓归。

秋山入帘翠滴滴,野艇倚槛云依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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霅溪湾里钓鱼翁,舴艋为家西复东。

江上雪,浦边风,笑着荷衣不叹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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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九月芦花飞,南溪老人垂钓归。秋山入帘翠滴滴,野艇倚槛云依依。

却把渔竿寻小径,闲梳鹤发对斜晖。翻嫌四皓曾多事,出为储皇定是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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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元灵哉,碧虚清哉,红霞明哉。冥哉茫哉,

惟化之工无疆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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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自而然,自然之元;无造而化,造化之端。廓然悫然,

其形团圞.反尔之视,绝尔之思,可以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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